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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企业商标变更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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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企业商标变更可以撤回吗?

作者:钦州恒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3 08:24: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专利和年龄的大小无关,未成年人的发明创造,一样可以申请专利。

未成年人的发明创造属于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专利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专利。

从商标申请开始到钦州商标注册完成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这个复杂的过程很可能因疏忽大意而被拒绝。当一个商标经过长时间的等待注册时,拿到商标注册证是一种乐趣。然而,商标注册的成功并不意味着你没有后顾之忧。首先,我们应当理解,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即拥有商标的所有权和商标的使用权、独占权、转让权。

由于商标申请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标。同时如何正确、规范地使用商标,限度地发挥商标的价值,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合理使用商标的前提是,实际使用人与商标注册人应当一致,商标注册证与商标标识应当一致,不得超出商标认可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企业地址、名称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商标信息。因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改变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

不改正的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也在不断增加。作为商标持有人,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注意在与商标指定用途有关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容易与自己的商标相混淆的商标,警惕商标的侵权行为,防止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同时,要在打擦边球的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如果错过了异议期限,在他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就更难提出异议。三年内无正当理由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使他人获得该商标及其权利。因此,商标注册成功后,在商标的经营和使用中必须注意保留使用证据,以防止被他人撤销的发生。商标证有效期为取得商标注册证之日起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期满未续展的,可以延长6个月。

如不按时续展,商标将有被撤销的危险。总之,没有什么是一劳永逸的,商标注册也是如此。商标的不规范使用不仅会失去法律的有效保护,而且会面临被撤销的命运。如果涉嫌侵犯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将面临诉讼风险。只有依法规范地使用注册商标,熟悉商标使用的各种注意事项,才能发挥作用,为持有人创造更多的财富。

有了技术成果我先申请专利还是先发表论文?在我国,专利申请的审批采取申请在先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同样的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因此申请人应及时将其发明申请专利,以防他人抢先申请。由于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表论文、参见展会、开鉴定会都会公开技术而丧失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当先申请专利,在发表论文,以免因过早公开技术而丧失了技术成果的新颖性,再也不能申请此项专利。

根据《钦州商标注册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颁布了部门行政规章《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国商标代理行业进行统一管理。

l、商标代理人:为提高商标代理人的素质和代理质量,同时加强对商标代理的管理,《办法》实行考试、考核获得商标代理人资格制度及代理人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两证分离制度。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具有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参加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的,由商标局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有一定商标法律工作经验,或者长期从事商标法律教学研究及商标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从事商标代理工作的,经商标局考核批准,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具有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在商标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并继续从事商标代理工作的,可以申请取得《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同时《办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未取得《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代理或变相代理商标事宜。”

2、商标代理机构:《办法》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组成条件、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办法》,凡有3名以上专职商标代理人、负责人或者组建负责人已取得《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可以申请成立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当先将申请书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得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到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申请人已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应当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向其登记机关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后,报国家工商局领取《商标代理机构证书》,并自领取证书之日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为防止非法代理商标行为,维护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商标代理秩序,《办法》第三条规定:“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此外,《办法》还对商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分支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审批程序、商标代理人和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等作了明确规定。还需要了解专利申请、商标转让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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